中華民國1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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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本所「ChatGPT AI 小幫手」創新服務於112年3月31日正式上線!
112年度未辦繼承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公告自112年4月1日至6月30日。
桃園市提供「地政i服務」便民服務,您的好幫手,歡迎您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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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專區
判決共有物分割案件,稅捐機關毋須於土地增值稅或契稅繳款書註記「另有贈與稅」字樣。
公告新增土地登記規則第35條第13款規定免予提出權利書狀之土地登記案件項目,如公告事項,並自即日起實施。
增訂地籍清理條例第15條之1條文;並修正第12條、第15條、第16條、第23條、第34條、第35條、第37條及第39條條文。
增訂並修正平均地權條例條文。
影音宣導專區
徵收土地什麼時候會接到通知呢
謄本TO GO報你知
志工業務宣導
生活補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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