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機關
區公所
二級機關
事業機構
戶政事務所
地政事務所
衛生所
警分局、大隊
土地或建物申請買賣、贈與、抵押權設定等登記案件,於辦理情形為「收件」及「異動完成」時,系統將主動發送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
(一) 桃園市地政電傳暫停服務期間:113年12/31(二)17:30-114年1/1(三)08:00電子謄本暫停服務期間:113年12/31(二)17:30-114年1/2(四)08:00(二) 各縣市政府暫停服務時間,請參考附檔。如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一) 桃園市地政電傳暫停服務期間:
113年12/31(二)17:30-114年1/1(三)08:00
電子謄本暫停服務期間:
113年12/31(二)17:30-114年1/2(四)08:00
(二) 各縣市政府暫停服務時間,請參考附檔。
如造成不便,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