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機關
區公所
二級機關
事業機構
戶政事務所
地政事務所
衛生所
警分局、大隊
土地或建物申請買賣、贈與、抵押權設定等登記案件,於辦理情形為「收件」及「異動完成」時,系統將主動發送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
🍏115年5月1日起各地政事務所不再提供代收代寄「跨縣市非金融機構抵押權設定登記及其連件案件」服務內政部為降低不動產詐騙風險,強化民眾財產安全保障,自115年5月1日起將不再提供代收跨縣市非金融機構抵押權設定登記及其連件案件服務,如為私人間之抵押權設定,請直接向土地所在地縣市之地政事務所申請。
🍏115年5月1日起各地政事務所不再提供代收代寄「跨縣市非金融機構抵押權設定登記及其連件案件」服務
內政部為降低不動產詐騙風險,強化民眾財產安全保障,自115年5月1日起將不再提供代收跨縣市非金融機構抵押權設定登記及其連件案件服務,如為私人間之抵押權設定,請直接向土地所在地縣市之地政事務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