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為維護桃園國際機場飛航安全,請確實宣導遵守民用航空法有關機場四周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規定。

  • 發布單位:測量課
  • 聯絡人:謝尚妤

一、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查獲多起違反民用航空法無人機活動,說明如下:

(一) 機場附近違規無人機活動熱區:

1、桃園捷運機場線沿線:

(1)A10山鼻站至A11坑口站。

(2)A16橫山站至A19桃園體育園區站。

2、觀光景點:如竹圍漁港、竹圍海水浴場、林口頂寮沙灘。

3、廟宇古蹟:如桃園市蘆竹區海福宮、誠聖宮、福山宮、德馨堂等處附近。

(二)本場附近違規無人機活動目的:

1、工程紀錄 :如建案、太陽能光電及公共工程等。

2、休閒:如空拍、海釣(使用無人機拋餌)。

3、農務:如使用無人機噴灑農藥或肥料。

(三)違規樣態:

1、未經民航局許可,於本場紅區或黃區活動超過限制高度。

2、無人機活動未與高速/快速公路、鐵道、建築物及障礙物保持30公尺以上距離。

3、未依規定註冊無人機。

二、機場四周紅區和黃區禁止或限制無人機活動,並謹記「五要五不要」原則。

(一)五要:要在白天飛行、要在視距內進行操作、要低於400呎活動(綠區)、要隨時監視遙控無人機的飛航及其周遭狀況、要遵守管理規則的操作限制。

(二)五不要:不要與其他航空器、建築物或障礙物接近或碰撞、不要投擲或噴灑物件、不要裝載危險物品、不要在人群或室外集會遊行上空活動、不要同一操作人同一時間控制2架以上遙控無人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