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機關
區公所
二級機關
事業機構
戶政事務所
地政事務所
衛生所
警分局、大隊
土地或建物申請買賣、贈與、抵押權設定等登記案件,於辦理情形為「收件」及「異動完成」時,系統將主動發送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
本所地籍謄本櫃員機便民服務,訂於113年6月21日(五)至113年6月25日(二)辦理系統更新及測試作業,屆時將暫停謄本核發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