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機關
區公所
二級機關
事業機構
戶政事務所
地政事務所
衛生所
警分局、大隊
土地或建物申請買賣、贈與、抵押權設定等登記案件,於辦理情形為「收件」及「異動完成」時,系統將主動發送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
因應114年國慶連續假期,本市「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及「地政資訊網路e點通系統」之電子謄本服務將於本(114)年10月10日(五)08:00至10月13日(一)08:00暫停服務,不便之處,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