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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112年10月31日函文修正「發給地籍清理土地/建物價金暨發還地籍清理土地 /建物申請書」等四種書表格式
發布單位:
登記課
發布日期:
112-11-09
截止日期:
113-11-08
提供單位:
桃園市平鎮地政事務所
詳細內容:
內政部修正「發給地籍清理土地/建物價金暨發還地籍清理土地 /建物申請書」等四種書表格式!
如下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 寺廟或宗教團體 依據地籍清理條例第35條申請土地/建物更名申報書
☆ 發還地籍清理土地建物價金申請書
☆ 寺廟或宗教團體申請土地讓售申請書
☆ 寺廟或宗教團體申請贈與公有土地建物申請書
如下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 寺廟或宗教團體 依據地籍清理條例第35條申請土地/建物更名申報書
☆ 發還地籍清理土地建物價金申請書
☆ 寺廟或宗教團體申請土地讓售申請書
☆ 寺廟或宗教團體申請贈與公有土地建物申請書
最後更新日期:11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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