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機關
區公所
二級機關
事業機構
戶政事務所
地政事務所
衛生所
警分局、大隊
土地或建物申請買賣、贈與、抵押權設定等登記案件,於辦理情形為「收件」及「異動完成」時,系統將主動發送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
服務對象:一般民眾自行申辦建物繼承、分割繼承、贈與或夫妻贈與登記案件。服務項目:台灣自來水公司、台灣電力公司、欣桃天然氣公司提供申請書文件,並由地政事務所代收代寄。服務範圍:建物坐落於桃園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