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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地籍謄本現場領便民服務計畫

  • 發布單位:資訊課
  • 修改時間:109-03-06

為因應民眾對於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英文地籍謄本)的需求,依據「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核發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作業要點」規範各地政事務所辦理其相關事宜應於3日內辦理完畢,但對於有急用需求之民眾來說可能無法等待2至3日,因此本所提出「英文地籍謄本現場領」便民服務計畫,保證民眾能於當日領到英文地籍謄本。
民眾至本所辦理時免抽號碼牌,採隨到隨辦逕向多功能櫃檯或服務台人員告知要申請英文地籍謄本後,由業務承辦人提供申請書供民眾書寫,提交後經過承辦人審核申請資格與應備文件後便立即辦理翻譯與核發作業,確保民眾能當日領到英文地籍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