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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民眾滿意度調查-建議及改善情形

  • 發布單位:地價課
  • 聯絡人:傅秋蓉
  • 修改時間:113-04-01

建議意見(1):

應該明確告知辦理案件等待時間。


本所回應(1):

親愛的市民您好,有關您反映本所應該明確告知辦理案件等待時間,經查本案係收件同仁於受理案件後未即時提供案件收據,致民眾現場等候多時詢問後,始知收據製單完成已久未提供予民眾,實屬櫃台同仁之疏失,並現場已向民眾表達歉意,本所已責請該櫃台同仁應多加注意收件流程,並適時留意現場民眾等候狀況並主動關懷詢問民眾需求。感謝您的意見與指教,桃園市平鎮地政事務所祝您順心如意。



建議意見(2):

二樓領件,一樓才能請謄本,非常不方便,櫃台人員說是因為沒有申請隨案謄本,但本案辦理土地複丈本來就沒有隨案謄本可以申請,一般登記案件才能申請隨案謄本。應該開放二樓也能申請謄本,比較便民。


本所回應(2):

親愛的市民您好,有關您反映本所應該明確告知辦理案件等待時間,經查本案因未於申請書上註明隨案申請謄本,基於業務內部分工及當時2樓櫃台服務量能較大,2樓櫃台同仁始請民眾至1樓抽號申請,惟若民眾有特殊需求,本所亦可基於便民得由2樓櫃台提供申請謄本服務。另本所於1樓已設置地籍謄本櫃員機1台,民眾可自行操作列印,可有效減少排隊久候之情形,歡迎民眾多加利用。又民眾建議領件櫃台旁提供逕為申領謄本之服務,將納入未來新辦公廳舍之規劃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