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機關
區公所
二級機關
事業機構
戶政事務所
地政事務所
衛生所
警分局、大隊
土地或建物申請買賣、贈與、抵押權設定等登記案件,於辦理情形為「收件」及「異動完成」時,系統將主動發送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
建議意見:沒有電梯。本所回應:本所辦公場所係承租民間住宅大樓作為辦公廳舍使用,硬體設備(如無障礙服務設施)受限住宅大樓格局。倘行動上困難,可利用本所1樓提供愛心友善櫃台服務,可辦理各類地籍謄本、簡易更正登記、塗銷設定、登記申請書製表暨地籍謄本疑義等各項業務,另本所刻正積極依照預定計畫期程辦理新建工程推動作業,期望新建辦公廳舍可於112年底竣工並完成驗收後進駐,提供貼心、舒適的洽公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