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機關
區公所
二級機關
事業機構
戶政事務所
地政事務所
衛生所
警分局、大隊
土地或建物申請買賣、贈與、抵押權設定等登記案件,於辦理情形為「收件」及「異動完成」時,系統將主動發送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
因應旅外國人因工作、留學等因素滯留當地無法回國辦理不動產相關登記,或外國人因取得本國不動產於管制期間內無法回國出售,需授權親友代為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者,為避免授權書因填寫內容不正確,需重新填寫授權書並經駐外代表處驗證之情形,爰訂定本計畫。計畫目標:藉由提供授權書範例及授權書填寫注意事項檢核表,幫助民眾辦理不動產相關登記,避免因授權內容不符或授權事項不明確,節省需再重新授權辦理之時間,並使新進同仁了解授權書相關注意事項,增進審核登記案件之效率。